工程款项及房屋纠纷处理费用咨询
天台法律咨询
2025-05-01
在处理工程款项及房屋纠纷处理费用时,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合同约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条,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债务。如果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,可以通过协商解决;若协商无果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同时,在房屋纠纷中产生的处理费用,如律师费、评估费等,可以作为诉讼费用,由败诉的一方承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,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条: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。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,应当付利息。利息的利率参照国家发展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:当事人的诉讼费用由败诉的一方承担,经过两倍的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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